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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香菜属荤 学佛人不能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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妙戒同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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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2 23:3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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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39 编辑

<P>转贴</P>
<P>    《汉语大词典》载:[胡荽],亦作‘胡荽’,俗称“香菜”。[1]《新华大词典》载:[胡荽]芫荽(yán suí),俗称“香菜”。[2]</P>
<P>    如今世人所吃的香菜,即古代所说的“胡荽”。学佛人可不可以吃香菜,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,今将有关资料摘录如下,供同修们研究讨论。<br>    《大方广菩萨藏经中文殊师利根本一字陀罗尼经》曰:“不得近诸女人,及吃一切五辛酒肉、芸薹、胡荽。”。[3](芸薹指油菜。薹:多年生草本植物,生在水田里,茎扁三棱形,叶扁平而长,可制蓑衣;韭菜、油菜、蒜等蔬菜长出的花莛。胡荽指香菜。)。<br>    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曰:“谨检大小乘经,食胡荽菜(香菜)得恶趣报。”。<br>《大顺经》云:“食此菜者,近生之处,不得闻经。”。<br>《华严经》云:“食此菜者,生生之处,不睹诸佛,被人憎疾。”。<br>《天畔经》云:“若误食此菜者,不生悔。长劫处阿鼻地狱,无有出期,若故食者,不通忏悔。”。<br>    《大集经云》:“此菜者,天魔波旬自变身作千年媚狐尿处,因生此处,食者能灭道,设今生不知经典,来生决定不能守圣教,作外道一阐提。世间一切罪报不过五逆,盗常住物,此不通忏悔。”。<br>若对吃胡荽人、五逆、盗常住物人,吾人不能救也。<br>菩萨戒经中云:“兰葱是也,食者结业罪。”。<br>     龙树论云:“若人食胡荽,入佛塔中,堕大地狱,具足十劫,受大极苦,花报作粪秽中,经无量劫。”</P>
<P>    五彤论云:食此菜者,令人散乱,失于正定,鬼神得便多非命,死堕无间狱。尊者婆头斋识其弟子,婆眉多言:汝宜护述法也。引群生便佛种不断,乃其出家。汝当勤精进,将来无食胡荽五辛酒肉,则十重戒,自然清净,现在证果。若人食胡荽菜者,纵斋戒具足死堕守厕中神中,切令断之。劝僧以俗守严坛,莫吃胡荽触佛颜。萨埵投岸曰:辨菜,中间择有佛难。[4]</P>
<P>     又据《本草纲目》云:此是荤菜,损人精神。藏器曰:久食令人多忘,根发痼疾。[5]</P>
<P>    讨论:有人说:红根的香菜不能吃,白根的香菜可以吃。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。在敦煌石室的写经中,只说不许吃香菜,并无红根白根之分。有人说:不吃香菜出于密教。但上述的经论多出于显教,亦有密教。有人说不吃香菜是小乘法,但上述的经论是出于大小乘经。有人说:不吃香菜在《华严经》中没有记载。但在敦煌石室的写经中不吃香菜一说亦出于《华严经》。那么现在的《华严经》为什么找不到不吃香菜的依据呢?那是古人刻经时给漏掉了。又通过敦煌石室的写经保存下来了。有人会问佛经也能漏掉吗?能。如《法苑珠林》卷第八十八,引证《善生经》曰:“受戒者有五种业不应作,谓卖毒药……。”。这段经文在《善生经》的原经里却查不到,你说这不是丢掉了吗?<br>      我们学佛人鸡鸭鱼肉都舍得不吃,一口香菜还有什么舍不了的呢?再说贪着滋味也是罪过呀。从医学的角度讲,吃香菜能损人精神,令人多忘,一点也不宜修行人食用,请您善思维。<br>     修学净土法门虽能仗阿弥陀佛的愿力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但是佛力再大,也不如你不造业。刀伤再好,也不如你不拉口子。同修们可不要贪着香菜的美味,误了自己的一生。大律有名文规定不得食用,果报甚重,望大家慎重!慎重!!!<br>     文摘索引:[1] 汉语大词典第6册第1212页。[2] 新华字典1993年版第446页及芸薹简介,新华字典1985年版435页。[3] 中华大藏经第十九册第837页。[4] 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,下辑。著作者:许国霖,中华民国26年6月版第64-65页。[5] 精校《本草纲目》第26-32页。</P>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6-19 17:24:41编辑过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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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4 18:5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39 编辑

受教了! 感恩师兄![em23]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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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11 20:53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39 编辑

明白了,阿弥陀佛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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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7-31 22:56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40 编辑

正确的五辛---印光大师
“荤”正指葱、韭、薤、蒜之物,故从草。《梵网经》明五辛:大蒜、葱(即韭)、慈葱(即葱)、兰葱(即小蒜,薤既是此)。荤物此方只有四种,西域加兴渠,故名五辛,亦名五荤。有外道一芫荽为荤者,又有以红萝葡为荤者,皆属妄作。此五辛,本是菜类,以其臭秽,故不许食,食之诵经念佛,皆无大利益。(三编下册复康寄遥居士书二)
五荤,我国只有四,即葱、韭、薤、蒜,薤即小蒜,西域有兴渠,吾国无此一种。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,乃外道所立。(三编下册答善熏师问)
牛乳取之与牛,随不伤生害命,然亦有损与牛,固宜不食,食亦不涉犯戒之咎。芥、辣椒、姜,是辛非荤,何得云俱各辛臭,有似葱韭乎?椒、姜、芥、素食人均宜服,辣椒固宜少食,以食多则于人无益故也。(三编下册复卓智立居士书七)
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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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8-2 12:33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44 编辑

恩????到底谁对啊?
不过我以后少吃,人家说吃多了香菜得老年痴呆的.

   
菩提本无树,明镜亦非台. 本来无一物,何处惹尘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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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8-3 21:23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速发菩提心 于 2015-11-17 20:44 编辑

香菜吃了容易长痘痘,也是五荤。佛弟子不要吃!南无阿弥陀佛!南无阿弥陀佛!南无阿弥陀佛!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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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# 一、经文文献辨析:区分伪经、疑经与正统三藏
    先核心结论:文中大量引述的《大顺经》《天畔经》《五彤论》、所谓《大集经》狐尿胡荽之说,**均非汉传佛教大藏经正统真经**;仅有《华严经》《菩萨戒经》《龙树论》相关、五辛戒律为佛教正统教义,二者不可混为一谈。
    ## 1. 正统佛教“五辛”戒律原文依据
    汉传、藏传、南传通用戒律中,**五辛**定义出自《梵网经菩萨戒本》(你文中称《菩萨戒经》),原文明确五种辛菜:葱、蒜、兴渠、韭、薤,胡荽(香菜)**不在法定五辛之列**。
    《梵网经》食肉辛戒核心:一切众生不得食五辛。食五辛有三重过患:
    1. 熟食发淫,生啖增恚;
    2. 十方天仙嫌其臭秽,悉皆远离;
    3. 饿鬼以其口气舐唇,福德日消,善法不生。
    律藏(《四分律》《十诵律》)仅禁止僧众食五辛、饮酒、食肉,全程未将胡荽归入禁辛。

    ## 2. 你文中各类典籍真伪考证
    ### (1)存疑/伪经、伪论(无大藏经收录)
    1. 《大顺经》《天畔经》:历代《开元释教录》《大正藏》《乾隆大藏经》无此经名目,属于后世民间伪造劝善文书,非佛说真经;
    2. 《五彤论》:无佛教正统论书对应名称,民间抄本伪托论师所作;
    3. 引文《大集经》“天魔狐尿生胡荽”:现存全本《大方等大集经》(大正藏13册)无此段落,是后人附会添加的伪文;
    4. 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相关段落:敦煌文书多为民间居士、底层僧人的通俗劝善抄录,夹杂民间迷信、地方俗说,**不等于佛陀圣言、律藏定论**,属于民间信仰层文本,不具备三藏权威。

    ### (2)正统典籍核对
    1. 《华严经》八十卷/四十卷/六十卷全本:无“食胡荽不见诸佛、为人憎恶”原文,是后人把“五辛过患”嫁接到香菜上;
    2. 龙树菩萨各类论著(《大智度论》《中论》《十住毗婆沙论》):龙树原作从未提及胡荽堕地狱十劫之说,为后世伪托龙树名义造论;
    3. 《本草纲目》属中医典籍,是中医视角谈食材药性,和佛教戒律分属两套体系,不能作为佛教修行善恶业报依据。

    ## 3. 文中极端说法的问题:违背佛教忏悔、慈悲核心教义
    原文几处说法与正统佛法根本冲突:
    1. “误食胡荽长劫阿鼻地狱、故食不通忏悔”
    佛教核心:一切轻、重罪,除一阐提断善根者,**皆可至心忏悔消业**;五逆重罪、盗常住物,诚心忏悔亦能减轻业障,不存在“吃香菜不通忏悔”的说法,极端化表述违背忏悔法门。
    2. “吃香菜之人无法救度”
    诸佛菩萨大悲平等,不因食用蔬菜舍弃众生,与“普度一切有情”大乘根本宗旨矛盾。
    3. “食香菜即作一阐提外道”
    一阐提定义是彻底断尽善根、永无成佛机缘之人,仅靠食用一种蔬菜不可能直接断尽善根,概念严重曲解。

    # 二、胡荽(香菜)在佛教各宗派真实态度
    1. **汉传正统律宗、禅宗、天台、华严**
    仅禁五辛,香菜不在戒律禁止清单:寺院斋菜、素宴席常规使用香菜调味,僧团日常食用无遮止;只有部分民间在家居士、乡间小道场,依据敦煌民间抄本形成自定习俗,属于地方风俗,非通行戒律。
    2. **藏传佛教**
    多数教派不禁止香菜;少数闭关、修密法行者,为清净身口气味,短期不食香菜,仅为修行方便,非硬性戒律,开缘可食。
    3. **南传上座部**
    僧团仅禁止蒜、葱等刺激性五辛,胡荽可正常食用,无任何业报相关开示。

    # 三、敦煌文书文本的定位说明
    《敦煌石室写经题记与敦煌杂录》收录的大量写本,分两类:
    1. 正规译经:印度传来、国家译场翻译,入藏,具备教法权威;
    2. 民间通俗劝世文、俗讲抄本:普通信众抄写时,融合民间鬼神观念、地方忌讳、自我附会,随意添加地狱、恶报内容,用来威慑普通人持戒,文学教化意义大于佛法教义依据,**不能等同于佛制戒律**。
    隋唐五代民间为劝人持素,常会将常见调味蔬菜附会重罪,是古代通俗教化的常见手法,并非佛陀本意。

    # 四、总结区分实用要点
    1. 法定禁辛(必须避):葱、韭、蒜、薤、兴渠(五辛,出自佛制《梵网经》,三藏有据);
    2. 胡荽(香菜):**佛制戒律无禁止条文**;
    3. 文中所有香菜堕地狱、不通忏悔、不见诸佛等惨烈果报文字:全部出自后世民间伪经、伪论、敦煌民间俗抄,不是正统佛经原文;
    4. 取舍建议:
       - 正式寺院共修、受持标准菩萨戒:只需断五辛,香菜正常食用无过;
       - 若个人发心求身心清净、修持密法、闭关,自愿不吃香菜属于个人修行发心,值得赞叹,但不是硬性戒律,不必强制他人;
       - 不可用文中极端地狱果报说法劝导、恐吓他人,属于错解佛法、妄说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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